再谈谁能证明你的藏品是合法来源?(转)
--------延安倒卖文物案有感
2016年3月17日,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倒卖文物犯罪案件。案情很简单:2015年6月,宁夏三名收藏爱好者,在甘肃西峰市圣鼎国际古玩城等地,购买了一些古玩后驾车前往延安。在途经高速路收费站接受例行检查时,被搜出几件疑似文物的古玩(事后七件藏品被定为三级文物)。 三人以涉嫌倒卖文物罪被拘留、逮捕、提起公诉。此案由钱卫清律师为三名被告人担纲辩护。至今,审理结果不得而知。
这是一起看上去很小的案件,比起前些年那些盗墓大案简直不值一提,然而其影响之深远,意义之重大远非前案所比。我们知道越是较小的案件越是接地气,其审理结果影响面就越大。中国七八千万收藏爱好者,有几个没在古玩城买过东西?有几个能够准确的判断出自己是否购买过三级以上文物?怎么办,难道全部审查一遍吗?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民间文物收藏的防空警报也许就此拉响。
在这个案件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方,就是有罪推定大行其道。“谁主张谁举证”这一看上去可能保护收藏者的护身符荡然无存,人治俨然凌驾于法制之上。高速公路检查站几名没有任何文物鉴定资质及鉴定能力的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自己的猜测就能扣人扣物,如此执法模式,全国人民岂不人人自危?看来,这已经不是七八千万收藏爱好者的问题了,而是全体人民面临的问题,是要“法治”还是要“人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