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人物作品展征稿通知
为提升“万年浦江”书画文化活动品牌,进一步推进浦江书画文化的交流和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化厅和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在浦江县举办2017“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人物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施振强
副主任:丁 杰 刁玉泉 马锋辉 丁 政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杰 丁 政 刁玉泉 马锋辉 严龙顺 杜松儒 李 伟 何东卿
郑文红 施振强 骆献跃 徐 里 徐方镇
办公室主任:李 伟 徐方镇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展览编辑:逄 羽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7年9月26日。
五、展出地点:浦江县仙华文景园书画会展中心。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前40件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该展评选出的200件入选作品由浦江县收藏,入选作品收藏费15000元/件(税前)。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谢绝一次性机器装裱,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
收件人:逄 羽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2
2017年,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展览开始征稿了,现将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悲鸿精神·第二届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第13届全军美术作品展览
中国(南昌)军事美术作品展
“逐梦·威海卫”2017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2017“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人物作品展
壮美内蒙古 亮丽风景线——第十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览
写意中国·大美辽宁——第二届中国画水墨大展
“重温经典”第三届娄东(太仓)全国山水画作品双年展
纪念叶浅予诞辰110周年“潇洒桐庐”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尚意·2017全国中国画(写意)作品展
共11个大展的征稿通知汇编,以备查阅参与
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按截稿时间排序)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征稿通知
为隆重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回顾我国自1841年鸦片战争至2017年之间香港回归祖国之路重大历史变革,聚焦我国近现代历史,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彰显祖国统一和“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成功实践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讴歌建党以来的光辉业绩,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在第十次文代会、第九次作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创作出更多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时代、展现当代美术家艺术才华的优秀作品,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并向建党96周年献礼,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中国美术馆共同主办“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中国美术馆
承办单位:苏州秦瀚堂国际文化投资集团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左中一刘大为
主 任:徐里冯双白 吴为山
秘书长:丁杰郭希敏吴永
办公室主任:李伟陈亦工 裔萼 夏荷生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云柯林彦良
展览编辑:郭悦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7年6月23日
五、 展出地点:中国美术馆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50件。
七、 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4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入选作品15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中国美协1716,邮编:100083
收件人:郭悦办公室电话:(010)59759486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7年1月
悲鸿精神·第二届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悲鸿精神·全国中国画作品展于2015年7月在江苏省美术馆隆重展出,取得圆满成功,获得了广泛赞誉,众多的优秀作品充分见证了悲鸿精神在当代具有指导意义与崇高的文化价值。悲鸿精神·第二届全国中国画作品展期待着更多杰出画家的参与和展示。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徐悲鸿研究会
江苏省美术馆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南京新城市商业置业有限公司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副主任: 杜 军 高 云 周京新
毕宝祥 朱献国
秘书长:邵晓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尹 石 王 平 刘 云 孙同和 佘玉奇
宋玉麟 张广才 张友宪 张兴来 杨惠东
陈新建 尚 辉 高建胜 董竟成 韩显红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王 静
展览编辑:王晓丹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7年6月
五、展出地点:江苏省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200件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王晓丹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2016年12月
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第13届全军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美术家协会,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政治工作局、政治部),各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政工组,军委政治工作部直属文艺文博单位:
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文化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国美术家协会将于2017年“八一”期间,在中国美术馆联合举办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第13届全军美术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有思想的艺术和有艺术的思想相结合,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努力创作一批表现我军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的美术作品,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提供精神文化力量,向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献礼。
二、作品内容
着力反映党领导人民军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历史进程,突出表现其中的重大事件、重要战役、重要人物,热情讴歌党的领导,赞颂英雄人物;着力反映我军围绕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的崭新成就,突出表现广大官兵聚焦打仗、奋力强军、践行“四有”的时代风采;着力反映人民军队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积极支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参加地方抢险救灾的感人事迹,突出表现军政军民团结、军民鱼水情深的新风新貌;着力反映全国军民深入贯彻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努力奋斗的生动实践。
三、具体安排
1.选题论证。美术工作者向所在单位报送选题意向,各单位适时组织研究论证,确定创作选题,以避免选题重复、体现内容多样性。
2.采风创作。美术工作者要积极采风写生、深入生活、潜心创作。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集体采风、创作培训等活动,年底前组织作品会稿,请专家研究提出意见,加强创作指导。
3.推荐报送。个人报送与单位推荐相结合,先报送作品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7寸,背面注明题目、种类、尺寸、创作时间、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寄送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5月2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里北街21号解放军美术书法研究院“庆祝建军90周年美展办公室”(黄寺大院西院文化工作站内),邮编:100011,电话:010-66179360,联系人及手机:王利13693370812,章红兵18611739361,宋时兵13621227395。
美展办公室将组织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结果及时通知报送单位及个人,相关作者再报送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至30日。
4.作品评选。聘请军内外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评出入选作品400件左右,展出作品450件左右,其中含部分特邀参展的重点作品。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并颁发证书。
5.展览时间。2017年7月23日至8月9日举办展览,届时举行开展仪式,召开学术研讨会。
四、作品条件
1.以军事题材为主。2012年庆祝建军85周年全军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报送。作品展出后全部退还。
2.每位作者入展作品不超过2件。
3.作品种类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装置、水彩画、宣传画、连环画、实验艺术作品等。
4.中国画、油画:宽不超过2米,高不超过2.4米,油画自带外框,国画须装裱成板或片。
水彩画、版画、年画、宣传画:宽和高均不超过1.8米。
雕塑、装置、实验艺术:高、长、宽均不超过1.5米。大型雕塑可展出缩样,并附原作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20寸。
连环画:每幅尺寸不大于4开纸。
各类超大尺寸作品,需提前报美展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举办美展的重要意义,认真筹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实展开、取得成效。要广泛动员发动,鼓励广大美术工作者积极参展、精心创作,形成浓厚创作氛围。要严把作品政治关质量关,既体现政治性先进性,又保证思想性艺术性,确保美展顺利圆满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中国(南昌)军事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中国(南昌)军事美术作品展”是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性展览,将于2017年7月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展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承弘扬“八一精神”、培育传承“英雄基因”为主旨,培养爱党、爱国、爱军的高尚情怀为目标,推动军事题材美术作品创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义务和责任,激励广大军民自觉投身强国梦强军梦的伟大实践。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
承办单位:中共南昌市委宣传部
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江西省美术馆
南昌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殷美根
主 任:徐 里 郭 安 叶 青
副主任:杜 军 龙和南
秘书长:赵 军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向阳 孙同和 张斯栋 董竟成 雷丽红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付长庚 龚丽娟
展览编辑:康 蕾 林继敏 丁磊明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7年7月30日——8月10日
五、展出地点:江西南昌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入选作品前50件(税前中国画:15000元/件、油画收藏费:18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50件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康蕾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6年11月
“逐梦·威海卫”2017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山东省威海市地处山东半岛最东端,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民俗文化资源、自然景观资源十分丰富,是被誉为“蓝色休闲之都、世界宜居城市”的全国文明城市。2016年,中国美术家协会在此成功举办了“逐梦·威海卫”2016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受到了全国艺术爱好者的广泛关注与好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中国画作品的艺术魅力,传承中国画艺术国粹,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再次共同主办“逐梦•威海卫”2017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威海佳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王 亮
副主任:丁 杰 许祖强
委 员:丁 杰 王 亮 孙 军 许祖强
李 伟 杨万友 杜松儒 姜圣阳
徐 里 陶崴嵬
办公室主任:李 伟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展览编辑:安 明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7年8月
五、 展出地点:威海佳润美术馆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 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4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该展评选出的前40件入选作品由组委会收藏,(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其余160件入选作品将在展览后退还。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复评送件要求:中画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2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
收件人:安明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85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7年1月
2017“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人物作品展征稿通知
浦江文化底蕴深厚,有“书画之乡”、“文化之邦”的美誉。“万年上山”是世界稻作文明起源地,最早村落;“江南第一家”是儒家家族文化的典范;“月泉吟社”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文人结社。浦江已成功举办了三届全国中国画作品展,“万年浦江”、“书画之乡”已声名远播。
为提升“万年浦江”书画文化活动品牌,进一步推进浦江书画文化的交流和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化厅和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在浦江县举办2017“万年浦江”全国中国画人物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施振强
副主任:丁 杰 刁玉泉 马锋辉 丁 政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杰 丁 政 刁玉泉 马锋辉 严龙顺 杜松儒 李 伟 何东卿
郑文红 施振强 骆献跃 徐 里 徐方镇
办公室主任:李 伟 徐方镇
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儒
展览编辑:逄 羽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7年9月26日。
五、展出地点:浦江县仙华文景园书画会展中心。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前40件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该展评选出的200件入选作品由浦江县收藏,入选作品收藏费15000元/件(税前)。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谢绝一次性机器装裱,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1705,邮编:100083
收件人:逄 羽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2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数字展览APP平台查看。
壮美内蒙古 亮丽风景线——第十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览
征稿通知
“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是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西部十二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共同协办,并轮流承办的大型全国性美术展览活动,是中国美术家协会响应党中央“西部大开发”的号召,在西部各省、市、自治区设立并按届次举办的具有广泛影响的专项全国美展。
“壮美内蒙古 亮丽风景线”第十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览是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包头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将于2017年9月在内蒙古包头市展出。此次展览旨在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鼓励美术家创作出一批描绘西部风土人情、反映西部发展的精品力作。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包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西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杜学军
副主任: 杜 军 乌 云 路 智 郭甫欣
秘书长:董从民 武 燕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 江 孙同和 张 璋 苗景昌 赵玉林 董竟成 曾宪昌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沙 岩 王雅杰 杨建中
展览编辑:胡颖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7年9月
五、展出地点:包头市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七、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油画收藏费:18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200件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收件人:胡颖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4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2017年1月
写意中国·大美辽宁—第二届中国画水墨大展征稿通知
写意是中国独有的绘画美学,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智慧、性格、心理、气质,以其鲜明的特色和风格在世界艺术之林中独树一帜。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梳理绘画传统,弘扬写意精神,拓展新时代笔墨语言,进一步繁荣中国画创作。中国美术家协会与辽宁省文联定于2017年在营口市举办“写意中国·大美辽宁—第二届中国画水墨大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营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营口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营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营口沿海产业基地
营口昌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盖成立、余功斌、宋雨桂
副 主 任:丁 杰、王易霓、王笑柳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景广、李 刚、张 博、咸 懿、贺 绚、
崔晓柏、蔡 营
办公室主 任:咸 艺、崔晓柏、蔡 营
办公室副主任:贺 绚、方景广、张 博、李 刚
展览编辑:杨雷、白仲霞、谭珊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7年10月16日—10月26日
五、展出地点:营口市文化艺术中心(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文化艺术中心,新联大街东1号)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26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中国美协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本次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送件要求:中画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712
中国美术家协会艺委会办公室 邮编:100083
收件人:杨雷 电话:(010)59759687
请在信封上注明:写意中国•大美辽宁展览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6年11月
“重温经典”第三届娄东(太仓)全国山水画作品双年展 征稿通知
太仓是一座江南名城。有着4500多年的文明历史,素有“锦绣江南金太仓”的美誉,文化禀赋丰厚,具有重大影响的娄东画派诞生在这里。 为了学习、弘扬中国画的经典传统,传承娄东文化文脉和艺术精神,从传统文化中获取经典智慧并促进中国画的创新与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与中共太仓市委宣传部将共同主办“重温经典”第三届娄东(太仓)全国山水画作品双年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太仓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徐 里 韦国岭
副主任:杜 军 周京新
秘书长:佘玉奇 潘井亚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雪春 孙同和 宋玉明 宋玉麟
张培成 徐惠泉 董竟成 薛 亮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孙同和 宋 珮
展览编辑:张馨月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日期:2017年10月
五、 展出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博物馆
六、 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00件。
七、 作者待遇:
1、 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5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 入选作品前50件(税前中国画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50件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 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 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九、 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1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收件人:张馨月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平台。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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